2021年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,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,保障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我市根据《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》,结合工作实际,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省级试点工作。组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,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、主要工作任务、工作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,在全市开展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试点工作。制定了《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(试行)》,通过政府门户网站“意见征集”栏目向社会公众征求行政决策意见,我市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不断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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